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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减免税系统更新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5年3月19日18:00对减免税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1、减免税-减免税修改/撤销申请菜单下新增“一表多用缺项征免通知书撤销申请”菜单,在该模块下可进行一表多用缺项征免通知书撤销申请操作。2、减免税-综合查询-减免税数据查询新增“一表多用缺项通知书撤销”类型,可进行一表多用缺项征免通知书撤销申请查询操作。3、减免税-一表多用申请-证明税通知书申请菜单下,增加大免表剩余数量额度智能比对功能。4、减免税-一表多用申请-集中办理确认表申请界面,在集中办理确认表申请信息模块增加“受托单位”维护功能,减免税申请人可自行维护、查询“受托单位”信息。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3月18日
2025-03-18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属地查检系统及“掌上单一窗口APP”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5年3月19日20:00对属地查检系统及“掌上单一窗口APP”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1、货物申报-属地查检-出境检验检疫菜单下新增“修改申请”、“撤销申请”、“修撤申请查询”菜单,在该模块下可进行出境检验检疫修改申请、撤销申请及修撤申请查询。2、“掌上单一窗口APP”新增"远程查检"模块,通过该模块可接收海关发起的远程视频查检作业通知,具体实施方式以海关通知为准。3、“出境检验检疫修撤申请”及“远程查检”操作流程参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服务支持-用户手册-《属地查检》操作手册。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3月18日
2025-03-18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系统更新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于2025年3月18日13时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系统进行更新,新增“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年度报告”功能,具体如下:1、企业资质系统新增“种(养)殖场年报”模块,企业可填写并向海关报送“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年度报告”。2、“综合查询”模块下新增“种(养)殖场年报查询”功能,企业可查看本企业填写的年度报告报送情况。3、用户操作手册请访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服务支持-用户手册-《种(养)殖场年报(行政相对人3.0)》获取。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3月18日
2025-03-18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关于系统维护的公告
为提升电子口岸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计划于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12:00至14:00进行系统维护,期间将停止互联网+海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国电子口岸全部对外服务(含导入模式业务),请用户提前做好安排,尽量避免在该时间段内办理业务。若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95198。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3月18日
2025-03-18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更新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5年3月13日20:00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1、货物申报系统下新增“出口退货”模块。2、货物申报-出口退货模块下新增“出口退货信息录入”、“出口退货信息查询”菜单,在该模块下可进行出口退货信息录入和查询操作。3、用户操作手册请访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服务支持-用户手册-《出口退货》操作手册获取。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3月12日
2025-03-13
公布将28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通用动力公司等28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见附件),并采取以下措施:一、禁止向上述28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附件:出口管制管控名单(2025年1月2日)商务部2025年1月2日附件出口管制管控名单(2025年1月2日)1.通用动力公司(GeneralDynamics)2.L3哈里斯公司(L3HarrisTechnologies)3.英特磊公司(IntelligentEpitaxyTechnology)4.可利尔阿莱恩公司(ClearAlignLLC)5.波音防务、空间与安全集团(BoeingDefense,Space&Security)6.洛克希德·马丁公司(LockheedMartinCorporation)7.雷神导弹与防务公司(RaytheonMissiles&Defense)8.洛克希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LockheedMartinMissilesandFireControl)9.洛克希德·马丁航空公司(LockheedMartinAeronautics)10.标枪合资公司(Raytheon/LockheedMartinJavelinJointVenture)11.雷神导弹系统公司(RaytheonMissileSystems)12.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GeneralDynamicsOrdnanceandTacticalSystems)13.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GeneralDynamicsInformationTechnology)14.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GeneralDynamicsMissionSystems)15.海岸间电子公司(Inter-CoastalElectronics)16.系统研究与模拟公司(SystemStudies&Simulation)17.铁山解决方案公司(IronMountainSolutions)18.应用技术集团(AppliedTechnologiesGroup)19.阿克西恩特公司(Axient)20.洛克希德·马丁导弹系统集成实验室(LockheedMartinMissileSystemIntegrationLab)21.洛克希德·马丁先进技术实验室(LockheedMartinAdvancedTechnologyLaboratories)22.洛克希德·马丁风险投资公司(LockheedMartinVentures)23.安杜里尔公司(AndurilIndustries)24.海上战术系统公司(MaritimeTacticalSystems)25.环太平洋防务公司(PacificRimDefense)26.AEVEX航天公司(AEVEXAerospace)27.LKD航天公司(LKDAerospace)28.顶峰科技公司(SummitTechnologiesInc.)
2025-01-09
关于执行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等政策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2号)公布的《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就执行相关关税政策事宜公告如下:一、涉及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措施的海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为有效实施2025年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等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部分油品等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延期清单和反倾销措施等,海关总署为非全税目适用进出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商品拆分了10位海关商品编号,并编制了《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暂定税率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部分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延期清单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5年反倾销商品新增海关商品编号表》(见附件1—5)。企业进出口符合上述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措施规定的商品时,应按照本公告附件相应表格所列商品编号进行申报,政策适用范围以《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有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延期清单和反倾销措施等规定为准。二、其他有关事项(一)废止海关总署发布的本国子目注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版)(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新增和调整部分)》(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5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3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0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新增和调整部分Ⅱ)》(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5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和废止部分)(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6号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6号(关于调整小轿车、越野车进出口商品归类有关技术特性要求的公告)等予以废止。(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对202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相关修订情况,海关总署对《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进行同步修订,并调整部分翻译内容,已发布于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三)关税税目、税率及规范申报查询事宜。根据《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调整的关税税目、税率内容及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2025年版)均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询,供申报参考。(四)商品归类决定及行政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的规定,因税目调整等原因失效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清单将发布于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并动态更新。特此公告。附件:1.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2.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暂定税率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3.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部分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4.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延期清单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5.2025年反倾销商品新增海关商品编号表.pdf海关总署2024年12月30日公告正文下载链接:海关总署关于执行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等政策有关事宜的公告.doc海关总署关于执行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等政策有关事宜的公告.pdf
2025-01-07
关于暂停使用“单一窗口”税费支付和退税申请的通知
为保证2024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关于2024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工作的通知》要求,“单一窗口”将于2024年12月31日11点30分至2025年01月01日0点30,暂停“单一窗口”标准版货物贸易税费支付、个人物品税款支付、邮政缴税联网、寄递物品税款支付(快件)、离岛免税购物税款支付、液化天然气先征后返、非政策性退税、个人行邮税退税系统的使用,期间暂时不能使用上述系统开展货物贸易税费支付、个人物品税款支付、邮政缴税联网缴税、寄递物品税款支付(快件)、离岛免税购物税款支付、液化天然先征后返、非政策性退税、个人行邮税退税操作,请大家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4年12月27日
2024-12-30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关于系统维护的公告
为提升电子口岸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计划于2024年12月28日(星期六)20:00至20:30进行系统维护,维护期间影响“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文件上传、查询、下载功能,海关回执有短暂延迟,请用户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联系,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95198。特此公告。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4年12月26日
2024-12-26
关于进一步放宽优化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的公告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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