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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更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15:11:00  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4年11月20日20:00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对报关单“随附单证及编号”栏目进行调整,删除8种随附单证,具体8种随附单证代码如下:

(1)进口许可证(代码“1”)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代码“2”)

(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代码“3”)

(4)出口许可证(代码“4”)

(5)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代码“5”)

(6)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代码为“G”)

(7)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代码为“x”)

(8)出口许可证件(边境小额贸易)(代码为“y”)

2、如企业申报时涉及提交上述8种随附单证,请在报关单表头“许可证号”栏目处录入单证编号。

3、针对部分出口管制商品增加申报提示,提醒企业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相关单证编号请企业按规范录入表头“许可证号”栏目。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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