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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16:09:00 发布人:管理员
为积极推动海关总署《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优化账册核销作业”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现对加工贸易账册、加工贸易手册、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管理)系统的报文导入接口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文计划于9月23日启用。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管理)系统
1、新增“物流账册报核”功能模块申报/回执报文。
2、调整“物流账册备案/变更”功能模块申报/回执报文,包括:
(1)表头暂停变更标记代码新增 “4-暂停进口、5-暂停出口”,将“2-暂停”调整为“2-暂停进出口”。
(2)表头新增“核销周期”等字段,表体新增“期初数量”等字段。
(3)表头区域场所类别、企业类型字段新增“保税航燃”类型。
3、核注清单响应回执INV101新增备案号节点(PutrecNo)。
4、调整后的报文接口参见《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管理)系统报文导入接口》。
二、加工贸易账册、加工贸易手册
1、核注清单响应回执INV101新增备案号节点(PutrecNo)。
2、调整后的报文接口参见《加工贸易账册报文导入接口》、《加工贸易手册报文导入接口》。
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于9月23日前完成报文调整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