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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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更新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5年12月18日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本次更新内容为:一、新增系统功能1、在“进口货物申报”菜单下新增“径予放行简化申报(海南)”和“二线出岛简化申报(海南)”菜单。2、在报关数据查询界面“报关单类型”字段新增“海南简化报关单”。3、进口报关单增加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下征减免税方式专属税费逻辑校验。二、导入报文调整1、修改报关单表头Type说明前两位,增加两种类别:H1:径予放行简化申报(海南)、H2:二线出岛简化申报(海南)。2、版本号调整为4.9.7.8。3、接口说明参见:开放平台-接口文档-物品通关-公自用物品-导入报文接口规范-《报关单导入接口说明》。三、操作手册“海南简化报关单”功能操作手册参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服务支持-用户手册-《货物申报》操作手册。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2月17日
    2025-12-17
  •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系统暂停部分功能的通知

    海关总署电子签章系统定于2025年12月12日19:00至21:00、2025年12月19日19:00至21:00进行系统维护。在此期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系统中的《报关单位备案证明》签发功能将暂停使用。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安排。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2月11日
    2025-12-11
  •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拟证出证系统更新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5年12月11日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拟证出证系统进行更新,本次更新内容如下:1、出境检验检疫证书申请,新增66种出境电子证书申请及预览功能。2、出境检验检疫证书申请及通用证书申请,新增随附材料上传功能,支持企业使用证书模板直接上传证书PDF文件提交出证申请。3、出境检验检疫证书,新增A4纸打印功能,对于海关已签发A4纸文件的证书,企业可选择A4纸打印。4、A4纸打印的出境检验检疫证书,可通过扫描右上角二维码查看证书详情。拟证出证系统相关操作流程参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服务支持-用户手册-《拟证出证》操作手册。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2月11日
    2025-12-11
  •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功能调整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于12月15日对“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部分功能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一、“货物申报”系统下“进口货物申报-进口公自用物品申报”入口关闭,相关功能调整至“口岸执法申报-物品通关-公自用物品”系统办理。1、“公自用物品业务类型”为“1-常驻人员自用车辆”的进口业务,调整至“公自用物品-旅客进出境物品-常驻人员进境车辆”模块办理。2、“公自用物品业务类型”为“2-定居旅客自用车辆”的进口业务下线。3、“公自用物品业务类型”为“3-常驻机构公用物品”的进口业务,调整至“公自用物品-常驻机构-常驻机构公用物品”模块办理。4、“公自用物品业务类型”为“4-常驻机构公用车辆”的进口业务,调整至“公自用物品-常驻机构-常驻机构公用车辆”模块办理。二、“货物申报”系统下“出口整合申报-出口公自用物品申报”入口关闭,相关功能调整至“口岸执法申报-物品通关-公自用物品”系统办理。1、“公自用物品业务类型”为“1-常驻人员自用车辆”的出口业务,调整至“公自用物品-旅客进出境物品-非居民自用物品”模块办理。2、“公自用物品业务类型”为“2-定居旅客自用车辆”的出口业务下线。3、“公自用物品业务类型”为“3-常驻机构公用物品”的出口业务,调整至“公自用物品-常驻机构-常驻机构公用物品”模块办理。4、“公自用物品业务类型”为“4-常驻机构公用车辆”的出口业务,调整至“公自用物品-常驻机构-常驻机构公用车辆”模块办理。三、涉及公自用物品的报关单,请先至“公自用物品”系统完成相应类型的单据申报,再至“货物申报”系统下“进口货物申报-进口报关单申报”或“出口整合申报-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办理报关手续,“公自用物品”的“申报单号”填写至报关单“关联报关号”栏目。四、公自用物品相关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服务支持-用户手册-《公自用物品》操作手册。请开展上述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可向现场海关、12360热线或95198技术热线咨询。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2月11日
    2025-12-11
  •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属地查检系统更新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5年12月4日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属地查检系统进行更新,本次更新内容如下:一、新增组货地申请功能1、在“属地查检-出境检验检疫”菜单下新增“组货地申请”、“组货地申请查询”菜单,企业可对已办结的出境预检申请数据进行组货申请及数据查询等业务。2、该功能模块目前仅适用于出口大米的组货申请业务。二、操作说明1、企业操作指导详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支持-用户手册-《“组货地申请”操作指引》。2、系统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支持-用户手册-《属地查检》操作手册。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2月3日
    2025-12-03
  •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其他检验检疫申报”功能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5年12月1日对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1、原“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菜单更名为“其他检验检疫申报(旧)”。2、“货物申报”下新增“其他检验检疫申报”菜单。3、“其他检验检疫申报”下新增“出境集装箱适载”、“场站划拨”、“尸体骸骨”、“综合查询”4个菜单,企业可办理出境集装箱适载录入、场站划拨录入、尸体骸骨录入及数据查询等业务。4、系统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支持-用户手册-《货物申报》操作手册。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2月1日
    2025-12-01
  •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部分功能调整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工作要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于12月5日对“单一窗口”部分功能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一、对原在“货物申报-出口整合申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旧)”模块申报的业务,调整至“属地查检-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模块申报,“货物申报-出口整合申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旧)”模块申报入口关闭。二、对原在“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旧)-出境集装箱适载/场站划拨/尸体棺柩”模块申报的业务,调整至“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出境集装箱适载/场站划拨/尸体骸骨”模块申报,“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旧)-出境集装箱适载/场站划拨/尸体棺柩”三个模块申报入口关闭。三、货物申报系统的“货物申报-进口货物申报-入境检验检疫申请”模块和“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旧)-出境包装”模块申报入口关闭。邮运舱单系统的“邮运舱单-邮运舱单申报”“邮运舱单-邮运便捷舱单申报”“邮运数据查询”和“邮运回执查询”4项功能入口关闭。四、12月5日前已申请且尚未办结的业务可按原流程继续办理。请开展上述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可向现场海关、12360热线或95198技术热线咨询。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1月28日
    2025-11-28
  •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自用物品申报系统升级维护的通知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自用物品申报系统计划于2025年11月30日18:00-11月30日24:00升级维护,升级期间,系统无法访问。请相关企业做好准备。特此通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11月28日
    2025-11-28
  • 关于ATA单证册管理系统升级维护的通知

    ATA单证册管理系统计划于2025年11月28日18:00-11月29日13:00升级维护,升级期间,系统无法访问。请相关企业做好准备。特此通知。
    2025-11-26
  •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属地查检系统启用“卡介质登录”认证方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属地查检系统正式启用“卡介质登录”认证方式,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卡介质申领方式(一)线上申领无卡用户可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提交办卡申请。(二)线下申领企业可携带申请材料,就近选择制卡机构办理卡介质。具体事项可咨询数据分中心制卡机构。(“数据分中心制卡机构”为超链接:https://www.singlewindow.cn/#/detail?breadNum=bc9&articleId=0000000000002287)原通知参见:《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属地查检系统更新的通知》(“书名号+名称”为超链接:https://www.singlewindow.cn/#/detail?breadNum=bc12&articleId=yx20250708000000000001)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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