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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3 09:04:00 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对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通关服务系统进行更新。具体内容如下:
1.优化退货管理模块退货单详情查询功能,表头新增”跨关区退货标志、接收退货区内企业代码、接收退货区内企业名称、接收退货区内账册编号“字段、表体新增”企业商品货号、原产国(地区)“字段。
2.优化退货申请单报文导入功能。企业在申报进口退货申请单涉及跨关区退货时,需要在退货单表头填报”跨关区退货标志、接收退货区内企业代码、接收退货区内企业名称、接收退货区内账册编号“字段、表体填报”企业商品货号、原产国(地区)“字段。